鑫闻界|首次报送开启倒计时,保险公司县域机构按月报家底
10月,保险公司县域机构迎监管新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旨在规范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监管统计工作,强化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监管和风险防控。
《统计制度》规范了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的监管统计要求,明确了统计范围、统计口径和报送要求等。从统计范围和口径看,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分险种和分渠道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满期给付、退保金、保险金额、签单数量、承保人次以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设立情况和从业人员等。
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报表包括《财产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表》《人身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表》。具体来看,财产险公司县域机构需要填报保费收入的险种,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农业保险等。人身险公司县域机构原保险保费收入统计的维度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等,也需按销售渠道、缴费方式、险种设计类型统计原保险保费收入。
《统计制度》所称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申请设立并已获得监管批复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
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等数据的填报,鑫闻界|首次报送开启倒计时,保险公司县域机构按月报家底原则上应以出单机构注册地为准。
《统计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县域机构数据填报工作,并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报表。目前,首次数据报送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根据报送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报表,遇法定长假可顺延3个工作日。保险公司应当于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首次数据报送,即报送2024年9月数据,并于12月15日前补充报送2024年1-8月数据。
对于互联网保险等业务,《统计制度》在填报说明中提到,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分摊至分支机构或虚拟机构,未设立分支机构或虚拟机构的可填报到总公司本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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