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跌停!锦州港股股封单超亿元

承涵 阅读:585 2024-09-07 18:43:10 评论:0

今日,ST锦港(600190.SH)、ST锦港B(900952.SH)开盘跌停,截至10点29分,封单金额合计超4亿元。消息面上,锦州港因财务造假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回溯到去年11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锦州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时隔六个月后,证监会对锦州港的处罚“靴子落地”。

5月31日,锦州港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连续四年财报虚假记载,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多人被罚,果然跌停!锦州港股股封单超亿元拟罚款金额合计达2300万元,并有2人拟被十年以上市场禁入。

令人吃惊的是,锦州港财务造假竟是为了满足银行贷款需求。

通过关联方虚构交易

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锦州港与大连和境、上海银鸿等七家公司开展大宗贸易业务。

锦国投曾为锦州港全资子公司,2018年6月后锦州港持有锦国投股权比例下降至33.34%,但仍为第一大股东。锦国投统一管理锦州港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公章使用、合同签订、银行账户转账,配合锦州港开展贸易业务。

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向大连和境、宁波百荣等五家公司采购电解铜、沥青、铝锭、棉花、橡胶等大宗商品,与此同时与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两家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锦州港的采购资金从锦州港流出后经过大连和境等五家供应商进入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当锦州港客户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需要支付锦州港货款时,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将资金支付给这两家公司,由这两家公司支付给锦州港。不过,锦州港与上述七家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四年虚增营收超86亿

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具体如下: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1.2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5.81%,虚增营业成本2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070.9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5.67%。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47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6.13%,虚增营业成本39.0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99.88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78%。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4.81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6.47%,虚增成本24.3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415.7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8.30%。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7511.39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56%,虚增利润总额7511.39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7.85%。

证监会认为,锦州港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对锦州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对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鲍晨钦、李挺、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徐健、刘辉作为锦州港的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由于违法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其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业绩连年下滑

2023年,锦州港营收与利润双双出现了下滑,公司营业收入为28.16亿元,同比下滑4.79%;归母净利润为8208.24万元,同比下降35.71%。与此同时,2022年和2023年,锦州港扣非净利润连续亏损两年,分别为-334.3万元、-1352.32万元。

2024年一季度,锦州港营业收入为5亿元,同比下降43.28%;归母净利润下滑14.19%,为2200.2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7年开始,锦州港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年审计费为86万元。在2018-2021年的年报中,大华所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年审计费高达344万元。

记者注意到,此前大华所涉及金通灵财务造假案,江苏证监局决定责令大华所改正,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此后多家上市公司宣布与大华所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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